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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月 29, 2010

國立臺南大學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甄選助理教授以上2-3名

國立臺南大學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教師甄選簡章

一、    受理日期:

99年3月15日(郵戳為憑),繳交相關資料及證件,郵寄本校人事室林小姐(地址:700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電話:06-2133111-152)。

二、    甄選名額:助理教授以上2-3名

三、    資格條件:

(一)學歷:博士學位

(二)經歷:具兒童青少年劇場編導、社區劇場或戲劇教育專業等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三)學術專長:具備應用戲劇及戲劇教育學術研究專長者優先考慮。

四、    繳交文件:

(一)            填具「國立臺南大學應徵教師基本資料表」,檢附資料表書面及電子檔磁片(或光碟片)。

(二)            學士、碩士及博士畢業證書(恕不接受博士候選人)、教師資格證書(如未曾送審者免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書或免役證明(限男性)影印本各一份。

(三)            未具大專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請附博士論文、著作目錄各三份;如持國外博士學歷者,請先將學位證明書(或臨時畢業證明書)及歷年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手續,並請提供入出境證明書。

(四)            自傳。

(五)            學術著作及戲劇/劇場作品清單一式三份。

(六)            五年內重要代表著作抽印本或影本、戲劇/劇場作品照片或演出紀錄光碟。

(七)            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

(八)            可任教課程之教學大綱。

(九)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五、    備註:

(一)請於信封外註記應徵之本校系所名稱。

(二)甄選所列學歷係指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系、大學畢業。

(三)新聘教師應有兼行政工作二年之義務。

(四)應徵者如欲索回相關資料,請自附回郵大型信封。

(五)系所聯絡人:呂小姐06-2606123-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