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學訊

一份專為留學生發行的電子報~~

我的相片
名稱:
位置: Education Division, TECO, in Los Angeles

星期五, 4月 09, 2010

國合會長期志工儲備計畫開跑!!!

為促進世界繁榮、進步,同時協助我友好合作國家經濟發展,政府自1993年開始籌設類似美國和平工作團(Peace Corps)之國際志願工作組織,並於1994年遴選首批志願工作者﹙以下簡稱志工﹚前往我國友邦服務,希望藉由海外服務工作團志工之專業知能及技術,服務各合作國家,以期促進當地社會及經濟之發展,同時志工本身亦可擴展自我經驗,增進與當地人民之相互瞭解,建立雙邊人民長遠友誼。

本項計畫不但具有深遠之意義,也為台灣積極回饋國際社會的行動開創一項新的里程碑。截至200912月底止,由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負責的「海外服務工作團」已派遣長短期志工共計451名人員,分赴非洲、中南美洲、亞太及加勒比海地區超過30個友邦服務,歡迎規劃回國服務的留學生們加入申請行列,相關資訊如下:

申請作業

一、 申請期間:全年度受理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icdf.org.tw/TCSWEB/Login.aspx

二、 申請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
2.
國內、外大專學歷以上(含在學生)或具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訓練計畫

一、儲訓時間:自第一次接受教育訓練起共計2年,經期滿考核後始得外派。

二、儲備訓練:本會每季擇日於週末辦理乙次訓練,每次2日,2年共辦理8次訓練,總訓練時數為96小時,訓練期間由本會提供膳宿。

三、 報告繳交:第一次受訓時研提學習計畫書,內容包含語文學習、專業學習及志工服務等三大項,2年需繳交4次進度報告。

派遣

經儲訓及結訓考核通過者,由本會依照志工學習計畫書,擇定志工派遣地區及服務單位。派遣期間之生活津貼、機票、保險及管理均依照本會海外服務工作團規章之規定辦理。

聯絡電話:(022876-8112 國合會志工小組 E-mail:tov@icdf.org.tw

有關海外服務工作團所需志工服務類別、派遣志工類型等進一步資訊,請參考國合會網站:http://www.icdf.org.tw/chinese/c_affair_volunteer_intro4.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