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99年4月1日上午8時起至99年4月15日下午5時止。
二、檢附證件:(證件請依下列順序裝訂)
(一)一般替代役申請書(於內政部役政署網站登錄後印出)。
(二)經我國駐外館(單位)驗證之最高畢業學歷證件(請外館在畢業證書影印驗證(應屆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請由學校出具證明文件);資料送件後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中文譯本。
三、申請方式及程序:
(一)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一般替代役申請資訊作業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時段、役別、機關(時段、役別、機關一經選定後不得更改)。
(二)申請役男將應檢附證件於4月15日前寄送內政部役政署甄訓組(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才算完成申請手續。
四、以學歷條件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其因退(休)學未能取得畢業證書者,撤銷本次服一般替代役資格。
五、經核定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應於入營梯次前2個月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俟體位判定後依籤號順序分梯次徵集服役;逾本次申請返國最後期限(100年1月31日)未歸者,撤銷本次服一般替代役資格。
六、99年以國外學歷役男申請單一役別單一需用機關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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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別 | 需用機關 | 入營時段 (名額) | 學(經)歷及專業訓練 |
一 | 二 |
社會役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60 | 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
內政部(社會司) | 0 | 1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
教育服務役 | 教育部 | 100 | 88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英語系國家大學以上畢業者。 |
以國外學歷條件服一般替代役之教育服務役役男,分發山地、離島、偏遠地區、中心學校、師資缺乏區國民中、小學,擔任輔助教學協助地方政府執行偏遠國中、小學閱讀推廣工作。 |
文化服務役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16 | 16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
觀光服務役 | 交通部觀光局 | 0 | 2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
醫療役 | 行政院衛生署 | 0 | 2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醫學學類、公共衛生學類、藥學學類、復健醫學學類、營養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及檢驗學類、牙醫學類、醫管學類、食品科技學系畢業者。 |
外交役(國內單位) | 外交部 | 15 | 0 | 3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研究所畢業,取得博士學位者。 32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 33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備註:符合前開規定條件者,按31,32,33順序甄試。 |
農業服務役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5 | 0 | 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
合 計 | 196 | 154 | |
入營時段:
1、第一時段:99年7∼12月。
2、第二時段:100年1∼6月。